献政字〔2017〕41号
献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献县2017年城区清洁供暖
“电代煤”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
《献县2017年城区清洁供暖“电代煤”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献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1日
献县2017年城区清洁供暖“电代煤”
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区能源清洁化改造进程,实现“中心城区散煤清零”,改善空气质量,给人民一个环保、健康、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城区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提高环境质量,压减散煤燃烧、减少燃煤污染为目标,全面促进城乡清洁能源工作进程,为加快建设生态献县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7年供暖季前,完成城区(街道办)电代煤改造任务2287户。目标分解:
社 区 |
计划完成数(户) |
平安街道办 |
543 |
京开街道办 |
1445 |
门 店 |
299 |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9月15日之前)。全县召开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街道办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具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集中施工阶段(9月15日-10月30日)。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有序推进,集中施工,确保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任务目标。
(三)验收通暖阶段(10月31日-11月10日)。施工完成后,分别由街道办和城管局组织相关机构进行验收,确保11月15日前正常投入使用。
四、改造方式及范围
改造方式:燃煤炉具改直热式壁画电暖器,安装后拆除原有燃煤炉具。
改造范围:平安街道办和京开街道办燃煤取暖户(不包括城中村),按照群众自愿原则,给予改造。
五、扶持政策
每户原则上给予安装两套直热式壁画电暖器(每套由两个800 W直热式壁画电暖器组成),最多不超过三套。前两套由财政按招标价格的70%予以给予补贴;第三套按招标价格的20%给予补贴。
在电价方面,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底采暖期用电不执行阶梯电价,按“合表户电价”执行,即每度电0.5362元。用户也可自愿选择峰谷电价。
六、组织验收
项目竣工后,由街道办和城管局负责组织专业机构及人员进行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县推进城区清洁供暖“电代煤”改造项目工作指挥部,政府督查室、发改、电力、环保、安监、城管、街道办等部门协调联动。街道办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实施清洁能源取暖“电代煤”工作。要积极协调解决相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电代煤工程顺利实施;建立电代煤监控平台,对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进行监测,确保电代煤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职责分工
1.明确责任主体。街道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电代煤”推广建设工作,各街道办、居委会是本区域电代煤工作的责任主体,街道办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街道办领导包居委会、居委会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住户的取暖需求。
2.积极推进电代煤工作。调度工程进度和协调有关部门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等。(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3.做好补贴资金的分配和清算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做好城区临街门店“电代煤”改造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5.督促有关部门及街道办做好“电代煤”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6.明确和校验直热式壁画电暖器的产品标准。(牵头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7. 开展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及技术支持,确保“电代煤”用户的电力供应。项目竣工后,组织专业机构及人员进行验收。(牵头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8.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加大清洁能源改造宣传推广力度,做好电代煤宣传报道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9.配合街道办及有关部门督促、负责劣质散煤管控的沟通协调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0.做好各项补贴资金支出、使用及工程资金投入、质量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三)加强舆论宣传
县直相关部门和街道办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电代煤工作;发挥媒体优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和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附件:献县2017年城区清洁供暖“电代煤”攻坚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
献县2017年城区清洁供暖“电代煤”攻坚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陈宝忠(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齐可往(政府副县长)
赵建涛(政府副县长)
成 员:
解同杰(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春秋(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其宾(县发改局局长)
李维信(县财政局局长)
郝树利(县住建局局长)
刘建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住建局党组成员、乐寿镇派出所所长)
张继刚(县环保局局长)
刘宪勇(县安监局局长)
王汝静(县质监局局长)
李西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家印(县电力局局长)
范春秋(县审计局局长)
张亚明(平安街道办书记)
杨永乐(京开街道办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赵其宾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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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