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1日至9月27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献县进行了巡视。12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献县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强化领导,推动落实。2017年12月13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会议后,县委立即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深入研究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就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切实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的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县委副书记任主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为切实提高县级干部和乡镇、县直单位的重视程度,从思想根源和机制问题入手,查找问题症结,确保反馈意见整改到位,2017年12月30日,县委召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领导班子和各常委围绕巡视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各常委相互批评点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晓燕同志全程参加此次民主生活会,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深入调研,推动落实。为进一步摸清情况、找准原因,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由县委副书记牵头,抽调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纪委等部门骨干力量,成立专题调研组,围绕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深入到全县各个单位、各个层面,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调研,获得大量第一手资料,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打好基础。三是压实责任,推动落实。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逐条逐项分解,结合调研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清单》,将责任明确到相关县级领导、相关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各单位对照《任务清单》,详细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六个明确”原则,制定了《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2017年12月22日,提交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阅,根据领导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12月26日,经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2018年1月23日,县委常委会对各单位提交的63项长效机制进行集中审议,通过后下发执行。2月12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责任单位整改报告的基础上,起草完成县委班子整改报告等文件,并进行意见征集,及时修改完善。四是强化督导,推动落实。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通过听汇报、现场督、一线办公等形式,强力抓好整改措施贯彻落实。2018年1月17日、2月6日,整改领导小组分别召开调度会,听取各单位汇报,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明确方向、明晰路径。“两办”督查室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逐项建立台账,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挂账督导,定期要账,推动落实。
2018年2月13日,县委常委会听取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巡视整改的总体汇报,研究审议县委班子整改报告等文件,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县级领导、责任单位意见建议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强化措施,立行立改,切实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经过两个多月的整改落实,献县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短期问题已全部解决,长期问题已完善相应制度机制,并夯实保障措施。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7个、基本完成8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强化‘四个意识’上有差距,存在政治站位和言行标准不够高”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政治意识方面,个别领导简单地把行动上不出格等同于政治上合格,满足于一般化地看齐,守底线、不违规、不出偏差”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真正把“四个意识”根植内心、付诸行动、见诸成效,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时时处处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开展“爱献县、做贡献、敢担当、争一流”活动,县级干部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在环保、扶贫、维稳等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带头包乡包部门包重点工程,调度工作,解决问题。2017年10月份以来,县级领导干部下乡调研、一线办公157次,切实带动了广大党员干部以崭新的姿态、负责的态度、过硬的作风、冲刺的劲头,提升效能抓落实,立足岗位做贡献。三是进一步完善《献县鼓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等3项制度,鼓励和支持全县党员干部大胆干事创业,营造“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深入、系统全面”问题,一是制发《献县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规则》《献县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调研学习规则》等制度措施,从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调研学习三种形式入手,加大对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频次和力度,每人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年进行调研式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年到村蹲点调研不少于6次,每季度形成一篇有认识、有想法、结合个人工作的高质量调研报告,使理论学习与解决基层群众急难盼愿问题紧密结合,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将“两学一做大讲堂”作为“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在全县范围内形成真学深学、以学促干的良好氛围。
(3)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大局意识方面,自我要求标准低、政治高度不够。服务京津、对接京津上推进力度不够”问题,一是修订完善《献县招商引资管理办法》、《献县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等制度,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垂范、以上率下,主动谋划组织招商活动、参与相关项目洽谈,亲自督办解决项目建设难题,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2017年10月份以来,新签约欣飞燕门窗等超亿元项目5个,2018年1月份以来,先后赴京津地区开展招商活动4次,走访企业20余家,达成合作意向18个。二是强力推进“一区多园”战略,郭庄装备制造园、陈庄环保除尘产业园、韩村工业园实现托管;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实现“九通一平”,重大项目承载能力显著提升。2017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营业务收入246亿元、增长25%,税收突破4亿元、增长21%,成为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引擎。三是制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加强县行政审批局建设,最大限度地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加快推进项目投资落地。目前18个乡镇445个村建成“四级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覆盖。开发区完成“四项基础改革”,园区管理体制日益完善。19个部门234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四是强化“减煤、治企、抑尘、控车、禁烧”等各项措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全力抓好“散乱污”企业治理、燃煤锅炉治理、扬尘防控等专项攻坚行动,抓好县内五河二十四干渠的水污染治理,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全力推进京津环境支撑区建设。2017年全年PM2.5浓度同比下降12%,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58天,同比增加24天,秋冬季空气质量为五年来最好。
2.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抓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力度和韧劲不够。在区域开放上,解放思想不够,引进项目不足”问题,一是深入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六个一”工程、能源替代工程和“政府+银行+企业”“助保贷”工程,财政投入1000万元存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放大10倍,为有意转型发展的扣件铸造企业每户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贷款;由政府出面协调有实力、信誉好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保证金1亿元,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农商银行为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提供500—800万元贷款,推动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向高端迈进,献县扣件铸造业在河北省区域产品整治考核验收中成功“摘帽”。二是制发《新兴产业发展2018-2020年行动规划》,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历史性机遇,瞄准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明确主攻方向,引进建设一批战略性支撑项目,带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啤酒产业形成年产35万吨啤酒、50万吨玻璃液、20亿只易拉罐,集模具、制酒、制瓶到外包装、物流的完整产业链条。2017年啤酒产业全年实现产值15亿元,纳税突破1.3亿元,被评为“河北省十强特色产业”“中国啤酒产业基地”。汽车后市场、环保除尘产业快速发展,汽车后市场产品从单一的汽车平衡块转向汽保工具、装具、立体车库等齐头并进,献县被评为“河北省汽车后市场产业基地”。陈庄镇被评为“河北省环保除尘产业名镇”。三是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破除“等靠要”依赖思想、“小进即满、小富即安”易满易足思想、“眼睛向内、水不外流”封闭保守思想,强化合作开放理念,强化干大事业、求大发展的气魄和胆识。2017年全年引进内资53.6亿元、增长10.5%,出口贸易额13亿元、增长31.2%,实际利用外资1601万美元,被评为“沧州市招商引资先进单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重点工作督导落实乏力,缺乏钉钉子精神”问题,一是制发《关于开展全县重点工作大督查的意见》,聚焦全县各项重点工作开展全面督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自2017年12月9日县重点工作大督查组织机构成立以来,针对15类问题先后进行督查135批次,累计发现210余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制发《献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措施》,全力抓好“散乱污”企业治理、燃煤锅炉治理、扬尘防控等专项攻坚行动,环境监管实现全覆盖。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17年10月份以来,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3起,依法处理39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行政拘留30人,判刑7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15人。县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受到省公安厅通报嘉奖。三是制发《献县综治维稳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综治维稳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各部门综治维稳工作积极性。深入开展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信访稳定工作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对排查出的742个矛盾纠纷隐患、895个利益诉求群体人员,逐一建立台账,落实“五包一”措施,压实稳控责任。2017年10月至今,处理有关维稳方面的违纪案件1件,组织处理1人。涉军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完成县、乡、村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十九大期间献县实现集体上访、非访、个人极端访和进京上访“四个零指标”,献县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党的十九大期间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有差距。扶贫工作精准度不够;对脱贫帮扶工作管理监督不严格”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2017年10月以来,共召开5次全县脱贫攻坚推进大会,召开常委会、专题调度会11次,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活动,按照“先申请后调查”“先核对后评议”“先公示后复审”的工作流程,公开、公平、公正推进精准识别工作。重新认定贫困户4174户7692人,在回头看中基本保持数据稳定,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扶贫工作精准度不够”自查整改行动,按照“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两不愁三保障”“六不评、七不退”要求,逐户逐人核查,将符合贫困标准的13户49人按照两公示一公告程序,纳入贫困户系统;不符合条件66户136人剔除出贫困户系统;修正完善贫困户信息1980条;重新认定的未脱贫户中“一人户”为914户,占比下降到45%。目前,全县贫困发生率为0.79%。同时,深入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清查行动,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完成无身份证号码的136户信息补录工作和身份证号码重复的162户信息修改工作。三是修订完善《献县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健全驻村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10项管理制度,将驻村干部驻村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加大明察暗访力度。2017年10月以来,共进行专项督查16次,通报驻村工作队48队次,第一书记6人次,驻村工作队员30人次,约谈相关单位一把手11人,第一书记4人,驻村工作队员12人。四是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规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2017年10月至今,处理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0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挽回损失18992元,其中涉及危房改造案件1件,党纪处分1人。
3.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议大事、管全局不够。县委常委会对推进新发展理念等重大问题研究不深”问题,一是在2017年12月29日献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县委提出开展“质量发展提升年”“改革创新深化年”“城市建设攻坚年”“民生保障加强年”“机关效能增强年”五个年活动,以此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动五大新发展理念和创新驱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在献县落地生根。二是建立落实上级会议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任务分解机制,加大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力度。2017年10月以来,先后制定《省市县全会任务分解》《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任务分解》《省市农村工作会议任务分解》,将任务逐一分解到县级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完成时限,确保上级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健全完善《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常委会议事范围,特别是将加强对中央和省市政策的理论研究,及时出台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县委常委会工作重中之重,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弱化。县委政法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制发《政法部门重大事项请示汇报等制度》,县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政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政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提出解决意见,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制发《政法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政法委员会、委务会、机关办公会职责;同时,建立健全政法联席会议制度,对政法工作定期进行联席研究。2017年10月份以来,先后召开政法工作联席会议6次。三是制发《政法系统廉洁教育管理办法》,经常性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17年10月以来,先后组织政法干警到马本斋纪念馆和沧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4次。四是对群众反映、工作中发现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2017年10月以来,先后处理政法干警10名,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不够。对一些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事项缺乏科学论证”问题,一是制发《献县重大项目预审评估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工业项目、民生项目、城建项目进行集中预审,对项目引进、建设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研判,形成项目投资预审评估意见,作为项目引进、建设与否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修订政府议事规则,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提高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17年10月以来,累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6次、县长办公会议7次,集体研究决策土地出让、城市规划、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41件。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抓手不多、效果不明显”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涉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的专题不多”问题,一是制发《中共献县县委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实施意见》,强化县委常委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县委重要工作任务抓牢抓紧。二是严格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2018年2月6日,在中共献县县委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县委班子就意识形态方面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各常委进行了深入剖析和互相批评。三是制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县考核评价体系,权重占5分,目前2017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工作已经完成,并按权重分值纳入各单位年度总体考核。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不足”问题,制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单位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献县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办法》,明确新闻发布组织机构人员构成、新闻发布范畴、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发布形式,积极主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强化新闻发布主渠道作用。建立领导干部、新闻发言人、网络管理员学习培训、实战演练制度,切实提高其在自媒体时代发声能力。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不适应”问题,一是制发《农村文化团体管理办法》《献县乡镇综合文化站规范化管理细则》《农家书屋管理细则》等制度,强化对农村各文化团体的工作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每年组织专家对农村文化团体进行至少4次业务指导。2018年1月25日,组织召开全县公共文化创建暨文物保护工作会议,对全县文化站长进行思想引导、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文化站长业务能力。二是经常性开展民俗、楹联、书法、舞蹈、曲艺等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公益性质文化活动,培育乡村文化特色,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增强农村文化活动的亲和力、感召力。2018年2月9日,“中国诗联辞赋之乡”在献县挂牌,这是中国楹联协会首次为一个地方命名诗联辞赋之乡。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平淡,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
(1)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不严肃,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的通知》,对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发言进行严格规范。个人剖析问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及分管工作查找问题,突出个性问题,对共性问题结合自身经历进行表述。会前,县委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批注和点评。二是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按规定需说明的个人有关事项以及受到诫勉谈话和纪委函询的,严格按规定说明,需整改的说明整改情况。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坚持一人发言逐人点评,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水平。2017年12月30日和2018年2月6日,我县分别召开了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7年度县委民主生活会,会前,下发通知,提出凡是特殊情况要提前说明、受到诫勉谈话的要说明整改情况、受到纪委函询的要说明有关情况;县委主要领导对常委班子成员发言材料逐一进行了审核,有效确保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民主集中制有时执行得不够到位。县政府议事制度不规范、不完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讨论事项的流程、发言要求;除紧急召开处置突发事件的县委常委会外,至少提前三天将会议流程、审议事项下发各常委,给予充分思考时间,确保各常委提出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二是修订完善《献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献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文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重大改革举措、重要资源配置和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议题,均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凡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议的事项,会前均由主办单位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且必须经过县法制办、财政局前置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有效确保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干部管理监督不严格。县委常委会没有就县四大班子建设进行过专题研究和出台专门规定”问题,制发《加强四大班子建设实施意见》,规定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四大班子建设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建立《四大班子联席会议制度》,规定四大班子联席会由县委书记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听取四大班子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县四大班子工作协调和互相支持。县四大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请假报批报备等制度,为全县干部带好头、做表率。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基层党建重视不够。部分单位用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班子会,部分单位没有完整的党委会记录”问题,一是制发《关于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和党内活动记录的办法》,对会议和活动的记录、保存、管理进行了规范。“两学一做”大讲堂固定时间、固定场所,按照“一期一档”要求,留存档案。2017年10月以来,全县各单位已连续18周举办“两学一做”大讲堂,党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显著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四有一审”制度(即有学习计划、有备课教案、有签到名册、有笔记心得,上级党组织审批),党课发言稿提前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保证政治性、纪律性、严肃性,每次党课时间半小时以上。三是制发《乡镇、县直单位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政联席会、党委会、班子会分别研究议题、参加人员、程序等内容,严禁以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班子会;并明确要求各乡镇、各县直单位党委、党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村级班子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阵地没有实现全覆盖”问题,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2017年新建扩建16个村“两室”的基础上,今年再列支专项资金新建扩建42个村“两室”,彻底扭转村“两室”建设落后的被动局面。二是健全完善《强化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以选准配强村级党组织负责人为主抓手,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特别是将处于瘫痪半瘫痪的18个村列为重点关注村,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力度,进行集中整治、重点突破,实现治瘫转后。三是对全县110个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分类归档、因村施策、挂图作战,完成一村销账一村。2017年底,已有4个村新吸收5名预备党员。2018年,实现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入党申请人全覆盖,培养入党积极分子92名,吸收预备党员21名。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村党员队伍存在家族化、宗族化倾向”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实施办法》,在年终考核时对该类型村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凡是评议不合格的党员,严格按程序进行处置。二是健全完善《发展党员“两评议一展示”办法》,高度关注重点村,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凡评议不合格的,一律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目前,相关村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取得新进展。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宗教村党建工作弱化”问题,制发《加强宗教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把三年未发展党员的宗教重点村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通过建设阵地、配强班子、强化培训等方式,增强宗教重点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激发党建活力,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目前,宗教重点村实现入党申请人全覆盖,培养入党积极分子7名,成熟后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
3.关于“干部选拔和管理使用不够严格规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不规范”问题,县委对照《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省委组织部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对相关县直单位党组(党委)成员过多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调整规范到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违规进人”问题,制发《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的办法》,加强对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的规范。37名参加公务员考试未登记人员的公务员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正等待市人社局核准。对无省、市招聘计划,未经沧州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自行公开招聘的事业人员建立详实台账,限制流动。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人员干部身份存疑”问题,制发《关于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干部档案,特别是“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再复核、再梳理、再过细,查漏补缺,存疑的严格核实重新认定,暂时不能核实的实行另册管理,存疑问题未核实清楚前不提拔重用。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敢管敢严的力度不够大。在履行主体责任上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和敢于亮剑的精神,聚焦‘关键少数’不够”问题,修订完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聚焦“关键少数”,对问题频发或发生重大问题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2017年10月以来,共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67件,党纪政务处分9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4人,同比提高380%。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压力传导不到位。县政府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制发《政府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政府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每年至少参加2个分管部门或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部门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每年至少参加1个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提升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各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半年组织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习笔记和学习效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廉政考核。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主体责任考核结果运用不充分”问题,一是制发《献县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办法》,对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纳入年度乡镇、部门总体考核,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业绩评定、考察考核、奖励惩处、选拔使用重要依据。二是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加大党纪政务处分所占分值比重。三是纪委建立内部沟通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核时,将党员干部受处分情况通报相关部室。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问题,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村民民主理财制度、村级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让农村干部不能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责任,科学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让农村干部不敢腐。二是每年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筛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纪,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目前共通报典型案例11起。三是加大对公职人员和农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2017年10月以来,已对58名违纪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其中乡科级干部24人,一般公职人员34人;查处农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25件,党纪政务处分34人,挽回国家经济损失23.03万元。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抓落实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纪处分不及时、不到位。部分乡镇党委对村干部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发《纪委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相互通报制度》,建立重要事项报告、案件及问题线索通报移送、案件查办协作配合等机制,畅通了纪委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渠道,避免司法判决与党纪政务处分相互脱节。二是建立《纪律处分情况跟踪制度》,对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累计查处的308名农村干部处分执行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核实,收缴违规发放补贴108057.2元,给予9名乡镇主管副职党纪处分。同时,对受党纪处分的农村党员干部,建立蓝色档案,防止乡镇将处分决定漏报、瞒报。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责方式单一、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制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员培训的实施方案》,邀请市纪委领导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全面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中更好地运用7种问责方式。目前正在与市纪委相关领导商定培训具体时间。二是责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的55名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县委组织部。同时,向被问责的领导干部所在党组织下发《关于XX同志就XX问题作出深刻检查的函》,要求被问责干部在本单位民主生活会或党支部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目前,检查材料已全部上交。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责泛化、追责面过大、震慑作用下降,影响了执纪问责的严肃性和实际效果”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升执纪问责的实际效果;启动问责程序后,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有关程序办理,精准问责,严肃问责,充分体现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发挥好党纪处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处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大力营造“廉荣贪耻”“崇廉尚廉”良好风尚,增强受处分人员的耻辱感和对纪律的敬畏之心。2017年10月以来,对26名违纪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诫勉谈话,17人给予行政警告,60人给予党内警告,10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3人被开除党籍。
3.关于“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反映比较集中”问题,一是制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大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由各单位和公职人员签订禁止经商办企业承诺书。目前全县所有科级干部都填写了《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申报表》,如实申报了个人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全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部签字背书。对全县20%科级干部工商登记情况进行查询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在强化思想教育的同时,充分利用媒体监督、群众举报等多种途径加强监督,严厉查处各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企业担保牟利的行为。经调查核实,未发现相关单位领导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企业担保牟利行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私车公养’现象”问题,一是制发《关于深入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检查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对2015年以来的所有涉及车油费、交通费账目问题进行自查、申报。二是组织纪委、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针对相关单位“私车公养”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行动。2017年10月以来,对存在“私车公养”问题的17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追回资金6546.63元。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以各种名目变相报销费用”问题,一是组织全县各单位对2015年以来的所有涉及办公用品、食品账目问题和其他变相报销费用问题进行自查、申报。二是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发票使用,确保发票内容真实。三是严格财务收支管理,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报销程序,规范报销凭证。尤其对办公用品的采购、报销,严格履行程序,杜绝以各种名目变相报销费用问题。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开具虚假发票行为,坚决查处。
4.关于“扶贫领域和基层‘微腐败’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村干部利用职权贪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一是制发《农村危房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对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整改,对以权谋私、贪污、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坚决一查到底,追回全部涉案资金,依纪依规严肃处理。2017年10月至今,查处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案件1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另有5件线索正在调查核实,共追回涉案资金9.1万元。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群众对补助政策有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2017年10月以来,共进行下乡宣传活动13次,发放政策明白卡20000余张。三是完善基层组织议事规则,抓好村级 “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使最需要危房改造补助的人得到补助,使危房改造资金发挥最大效能。四是建立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等五项工作机制,通过强化监督和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扶贫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问题,制发《献县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2015年、2016年扶贫项目进行自查整改,对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清查整改。目前,清查出的2016年未进行招投标的光伏项目,已按照相关程序整改完毕,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针对2015年13个超10万元工程项目未进行招投标问题,经调查核实,对原县扶贫办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致使一些企业套取财政补贴资金和贴息资金”问题,制发《献县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项目申报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管理及监管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企业套取财政补贴资金和贴息资金问题,既追查企业责任,又追究项目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责任。对巡视组交办的某企业套取贴息资金的问题线索进行彻查,追回全部套取资金98万元,并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同时,对全县所有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摸排,目前尚未发现类似问题。
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121件问题线索,共初核111件、谈话函询7件、了结2件、其他处理方式1件。目前已办结112件,办结率92.6%,正在办理9件。立案56件、立案率50%。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69人次,占比46.9%;第二种形态处理66人次,占比44.9%;第三种形态处理6人次,占比4.1%;第四种形态处理6人次,占比4.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正科6人,副科18人,副科以下53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整改要求,以主动整改的政治自觉、敢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向省委交上满意答卷。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中心组理论学习、理论自习室为载体,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和研究讨论,真正做到入脑入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二)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县委班子带头遵守“六大纪律”,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树好廉洁自律的“风向标”,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做到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真正让制度成为规范和约束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干净干事、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
(三)切实抓好后续整改,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督查暗访,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突出抓好长效机制执行,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或执行制度搞变通的从严问责。
(四)切实改进作风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下狠手、出重拳,向突出问题开刀,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加强奖惩制度建设,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鼓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做选择,提高执行能力和效率。强化规矩意识,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绝不越级越权、自行其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进一步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圆满完成村“两委”换届工作,不断释放执纪从严信号,真正做到让省委放心、让干部群众满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5月14日至7月14日)。联系电话:0317-463011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邮政地址: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东大街12号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62250;电子邮箱:xxxszg2018@163.com。
中共献县县委
2018年5月14日